央广网宁波2月12日音讯(记者 俞烨)2月12日,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发布警情通报:
2025年2月12日,海曙区江厦大街天一广场一餐饮店内产生一同损伤案子。
王某某(男,34岁,原该店职工)因作业原因与该店有胶葛,于当日16时30分许到店交流,并与店内职工产生冲突,期间形成4名店员受伤。接警后,公安机关当即出警将王某某操控,并将受伤人员第一时间送医医治。现在,4名店员伤情安稳,无生命风险。案子正在进一步查询中。
2025年2月12日,海曙区江厦大街天一广场一餐饮店内产生一同损伤案子。